投资政策
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红娘政策”实施办法

1、奖励措施

(1)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等人才中介机构来昆注册开设机构分支并开展业务的,每引进1家给予最高10万元激励。

(2)猎头公司、社会团体、科技社团、人才工作站等中介机构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每全职引进1人,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柔性引进1人,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负责的项目被国家、省立项支持的,不分全职或柔性,一次性给予引才机构最高15万元奖励。

(3)企事业单位(包括民企)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每全职引进1人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柔性引进1人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负责的项目在我市被国家、省予以立项支持的,不分全职或柔性,一次性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5万元奖励。

(4)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每年在昆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按引进人才(团队第一负责人)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3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激励条件

各类引才主体在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初次接洽的10个工作日内,已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前报备,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人才,并在推动人才对接和落户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符合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已在我市落户落地或开展相关工作。

昆明信息港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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