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发〔2018〕11号)

1、创新引进政策。出台《“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形成昆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洼地效应”,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昆创新创业。大力实施博士人才重点引进计划、大学生集聚计划,从生活补助、创业补贴、房租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向用人单位推介人才。探索建立社会机构引才联盟。鼓励企事业等单位主动引进使用人才。

2、突出产业导向。围绕“188”产业发展,侧重大健康、金融、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引进能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引领全市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各项配套保障政策,国家级以上高端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政策。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出台《“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特别是产业导向,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大力实施行业领域重点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以津贴、培训补助、经费资助、奖金奖励等方式给予支持。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4、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特别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实施破格晋升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条件。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职称晋升倾斜。对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价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

5、鼓励创新创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有创新创业项目的,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后,根据项目类别及质量给予相应扶持。领办创办企业的,同时享受在发展基金、科研经费、成果转化、平台支持、税收扶持、上市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安居服务。以购房补贴、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多渠道配套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对暂时不能享受入住人才公寓政策的,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居住问题。支持各用人单位通过新建、购买等方式兴建人才公寓,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等。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可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

7、创新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全程代办或领办制度,全程代办或领办各项行政审批、优惠政策兑现等手续。发挥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人才中介机构作用,构建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一体发展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8、子女入学服务。高层次人才子女(非我市户籍)申请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由高层次人才持《昆明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和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依据申请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

9、配偶安置服务。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协助解决就业问题。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原则上由引进人才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在行业内统筹安排,组织、人社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期限为2年。

昆明信息港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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