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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VR/AR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园区招商率需完成70%以上

近日,昆明市VR/AR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昆明市VR/AR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市级VR/AR产业园认定标准、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全市VR/AR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全市VR/AR产业园建设。

VR/AR产业园是指以VR/AR为主要内容,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完备、文化氛围浓厚、VR/AR企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市级VR/AR产业园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根据《管理办法》,申报认定“市级VR/AR产业园”要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和VR/AR产业发展规划。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符合昆明VR/AR产业政策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新认定的市级VR/AR产业园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如果特色鲜明、商业模式创新,且有引领示范作用,可放宽到不低于1万平方米,园区招商率需完成70%以上。此外,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园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基础服务。

《管理办法》明确,昆明市VR/AR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市级VR/AR产业园发展指导和考核工作,对市级VR/AR产业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园区管委会或属地政府负责VR/AR产业园日常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园区建设,推动、落实省、市、区相关扶持政策。产业园运营机构负责VR/AR产业园内组织开展的活动和园区内生产提供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其中,VR/AR产业园考核内容包括发展方向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中长期建设发展目标和规划实施情况,整体运营、管理及规划实施情况,配套公共服务情况,企业发展及创新成果转化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市级VR/AR产业园出现没有按每季度及时报送经营管理情况或报送情况和数据不真实等情况的,昆明市VR/AR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其予以警示;出现因投入不足后续建设未能按照建设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实施等情况的,由昆明市VR/AR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出现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昆明市VR/AR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撤销认定,予以摘牌,3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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