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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措施支持细胞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昆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突破口,细胞产业发展被寄予厚望。

2019年,昆明市成立细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要素+资源+平台+闭环”的产业谋划思路,广泛整合全国优质科研资源,结合昆明实际,形成了细胞产业发展“一园一院六中心七要素胞十条”的“昆明模式”。

今年10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高质量发展细胞产业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平台建设、要素培育、提升营商环境三大方面促进细胞产业发展,全方位服务引入项目和企业落地发展,以临床需求、研发制造、应用发展为驱动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项目在昆明落地。

大力支持三大平台建设

《通知》提出,在建设研发支撑平台方面,昆明将聚焦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和精准医疗、医美领域,鼓励联合国家级平台共建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同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对与昆明市签订合作协议并落地昆明细胞产业园的各国家级共建平台,给予运营管理费用补贴。

在建设临床试验平台方面,重点支持在昆明细胞产业园内建设以高端医疗资源为依托、以试验应用为核心的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中心,重点开展细胞创新药物、新治疗技术以及医疗器械、医美新产品的临床研究与应用。对昆明市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完成细胞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并在临床研究中心及其各分中心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给予项目团队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获批备案项目的临床研究,给予临床研究成本50%的补助,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在建设创新研究平台方面,建设昆明细胞创新研究院,特聘引进项目团队负责人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本地研发团队。对创新研究院获批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80万元、9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对承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

设立专项基金 支持细胞产业发展

《通知》提出,通过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昆明市细胞产业专项基金,支持我市细胞产业发展。

在支持临床研究方面,对在昆明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主导研发的细胞类生物制品产品按照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批件每项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补。

为促进相关研究成果转化,对于国内外科研人员持有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在昆明组建企业开展临床研究进行产业转化的,经专家委员会同意,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先进体系认证的项目,给予项目申请人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给予第一注册申请人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金的2%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资本金。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我市企业生产其所持有的细胞类生物制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我市的,按该品种较当年销售收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落地至昆明,委托外地生产,但在昆明结算的品种,按照每个批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批文持有人一次性奖励。

畅通绿色通道 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市发展细胞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指导作用,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合力,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发展基础和创新资源等情况,对符合条件、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团队、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坚持高质量发展标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精简企业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建立项目会办制度和企业包保服务机制,着力优化具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依托国家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积极争取支持细胞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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