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昆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10月31日,今年中央、省级和市本级三级财政已投入资金95.4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同比增加21.02亿元,同比增长28%,做到投入不减、力度不减、政策不减。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7.6亿元。
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坚持精准使用、精准保障的原则。从地域来看,主要用于脱贫摘帽县区,1—10月,全市财政统筹投入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三县区资金50.47亿元,占总投入的52.87%。从用途来看,90%以上的资金用在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推进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教育扶贫等重点项目。
市财政坚持把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提高效益作为资金监管的重点、要点和焦点,通过建章立制,做到依法理财、制度管钱。今年以来,不折不扣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在日常监管中,通过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压实县区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同时,既对专项扶贫资金组织自检自查和重点查,也对水利扶贫、产业扶贫等重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注重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工作前移,联合市审计局等开展实地指导监督,做到现场督促解决、一线督促整改。通过系列措施“组合拳”,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财政资金,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