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后人才类、基础研究类等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依据相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不需编制预算。
《办法》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给谁用、用在哪、怎么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向创新要动力已成为全球发展趋势。近年来,云南省不断加大财力投入促创新。2020年,安排65亿元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3.3亿元支持省区块链中心成立,助力云南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新增安排科技发展资金10亿元,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全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
如何用好“科技红包”赋能产业发展成为关键。《办法》明确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给谁用——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社团组织;用在哪——项目资金以项目法为主、因素法为辅进行分配,采用前资助、后补助方式,后补助包括费用补贴、科技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技创新券等,后补助资金由单位自主用于研发活动支出;怎么用——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面向社会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流程、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要探索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明确人才类、基础研究类等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依据相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按固定金额补助的项目不需编制预算,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可不编制预算。
在绩效和监管方面,《办法》提出,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对失信和违规行为的惩戒,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正负面清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禁止性行为。
《办法》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