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 Copy1

1、企业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

2、企业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昆明信息港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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