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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滇企入围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

昆明日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7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云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46家滇企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本次入库企业是经企业自主申报、实地走访、联动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及公示,确定了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云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入库企业实行先建设后认定的动态管理,即入库企业需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第二批入库企业建设培育期至少到2023年7月。对建设培育期满的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出台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进行认定。同时,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省级有关部门将会同各地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储备库。

《通知》要求入库企业制定实施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具体来说,纳入储备库的企业要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校企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促进就业中发挥带动引领示范效应,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产教融合建设目标、任务举措、保障机制等,并于2022年10月16日前对外公开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建立退出机制,按照失信惩戒条款,对未及时制定产教融合三年规划或规划落实不力的,在申报材料和信息报送中弄虚作假的,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质量事故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况的企业取消培育、认定资格。

为强化服务产业的政策导向,明确产教融合重点培育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和发展重点产业的优质企业,支持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工科企业,以及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按规定,入库企业将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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