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报道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基础上,创业担保贷款受益范围再次扩大。
《通知》要求,在继续支持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10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基础上,将受益范围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其中,新市民主要指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具体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省外来滇就业人员。
同时,申办程序将进一步简化,政策也更灵活。鼓励各地建立网上申办、压减申请材料,按照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重新梳理相关内容,将原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自然日,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需提供就业创业证。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鼓励各地逐步放宽反担保条件,降低反担保风险控制金额。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人创业按照每人不超过20万元计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1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市民可到各地就业部门现场咨询,也可拨打12333咨询了解。
今年1月至7月,我省已向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万笔,共计93.92亿元,带动就业14.95万人,创业担保贷款对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和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落实力度,加大面向新增群体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政策惠企利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