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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报道 12月27日,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现场推进会在安宁市召开,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与云南兰新塑业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完成昆明市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安宁市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安宁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市政府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安宁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片区作为先行先试试点,由政府牵头完成试点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评估、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区域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6项区域性评估事项,及场地“六通一平”(通电、通路、通给水、通通信、通排水、通燃气、土地平整),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经评估,通过“标准地”方式供地为企业缩短了约30个工作日的用地审批时间。

现场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还对企业进行了约束。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协议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单位能耗、容积率5项控制性指标对企业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

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启动全省“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并选取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等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作为全省试点。下一步,全省将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60%以上,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保障效率,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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