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昆明多项节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昆明入列国家节水型城市10余年来,以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为主线,推动城市节水管理迈上新台阶。
1982年,昆明在云南率先成立市级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机构,对城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1987年,昆明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是全国较早执行该制度的城市之一。1996年,昆明制定出台《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是全国最早实现地方节水立法的城市之一。
2009年,昆明在全国率先出台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创新出台《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在全省率先启动雨水资源化利用探索。2012年,昆明成立县区级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机构,专职负责节水工作,成为全省唯一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健全的地区。
2011年,在第五批(201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中,昆明榜上有名,成为云南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2015年、2019年,昆明通过复查,实现国家节水型城市“三连冠”。
昆明自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以来,多项节水工作达全省、全国先进水平。今年,昆明将迎来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三次复查。
截至2022年,昆明城市用水总量远低于省级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城市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停率为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8.11%,居民家庭“一户一表”率为90.47%,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达100%。
此外,在工业领域,昆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56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7.9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8.31%,用水量排名前十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目前,昆明节水型小区、单位、企业覆盖率分别达24.37%、20.93%、25.44%,非居民计划用水率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