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发布《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征集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二批转型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转型项目征集工作,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新模式新业态,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成为行业冠军。
《通知》从项目征集范围和条件、支持内容、征集流程、入选项目权益四个方面进行明确。申报企业为昆明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属于化学新材料制品制造、高原特色电力装备制造、民族药品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绿色食品制品制造5个试点细分行业的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原则上第二批转型项目应在2023年10月后启动,2024年9月底前完成(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完成时间可根据建设周期延长,不超过2025年6月)。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支持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支持“链”式转型和支持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其中,支持“链”式转型主要包含技术赋能模式、供应链赋能模式、平台赋能模式、生态赋能模式、绿色赋能模式5类模式。
本次征集工作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专家评审、备案确认等环节组成。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21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第二批试点项目,向社会公示,并备案试点项目申报表。
根据《昆明市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要求,到2025年,推动不少于400户企业数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全市首批40户企业已启动数字化转型试点。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入选项目企业优先享受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相关政策扶持。转型完成达到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补助,列为示范标杆的项目(企业)同时享受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奖励。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转型试点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